使用条款
最后修订日期 2026年6月22日
本条款旨在规定 Radish Inc.(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 HOPPER 在线商城(以下简称"商城")所提供的医疗服·工作服及相关服务的使用条件与流程,以及公司与用户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事项。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用户在使用公司运营的商城所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时,公司与用户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2条(定义)
- "商城"是指公司为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利用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所设立的虚拟营业场所。
- "用户"是指接入商城并依据本条款接受商城所提供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
- "会员"是指在商城进行了会员注册,可持续使用商城所提供服务的人。
- "非会员"是指未注册会员而使用商城所提供服务的人。
第3条(条款的明示与修订)
公司将本条款的内容以及商号、营业所所在地、代表者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联系方式等,刊登于商城的初始服务页面,以便用户能够轻松知悉。
公司可在不违反《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关于规制条款的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修订时将明示适用日期及修订理由,并自适用日期前7日起进行公告。对用户不利的修订,则自30日前起进行公告。
第4条(服务的提供及变更)
- 公司履行提供商品或服务相关信息、缔结购买合同、配送已缔结购买合同的商品等业务。
- 公司在商品售罄或技术规格变更等情况下,可变更将来缔结合同所提供商品的内容。
- 公司在发生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的检修·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等事由时,可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
第5条(会员注册及退会)
用户按照公司规定的注册表格填写会员信息后,通过作出同意本条款的意思表示来申请会员注册。
会员可随时向公司申请退会,公司将立即处理会员退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保存义务的交易信息,将在相应期间内保管。
第6条(购买申请及合同的成立)
用户在商城经过商品检索、加入购物车、填写订单、选择支付方式及支付等流程后申请购买。
公司就用户的购买申请进行接收确认通知,并以该接收确认通知送达用户的时点视为合同成立。但在商品售罄等存在正当事由的情况下,公司可不承诺购买申请。
第7条(刺绣·刻印等定制商品)
根据用户的要求按姓名、徽标、刺绣、印刷等单独定制的商品,依据《电子商务法》第17条第2款第5项,可能受到撤回申请的限制。
定制商品的撤回申请限制事项将在下单阶段另行告知,用户同意后方进行制作。
第8条(货款结算方式)
对在商城购买的商品的货款支付方式,可采用信用卡、账户转账、虚拟账户、便捷支付等公司提供的方式。
第9条(撤回申请及换货·退货)
用户可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进行撤回申请。
在以下情况下,因可归责于用户的事由,撤回申请将受到限制。
- 因可归责于用户的事由导致商品灭失或毁损的情况
- 因用户的使用或部分消费导致商品价值显著减少的情况
- 因时间经过导致商品价值显著减少而难以再次销售的情况
- 根据用户订单单独生产的定制(刺绣·刻印等)商品的情况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有关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及管理事项,遵循另行制定的《隐私权处理方针》。
第11条(公司的义务)
公司不从事法律法规及本条款所禁止或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并尽最大努力持续且稳定地提供商品·服务。公司具备并运营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系统。
第12条(纠纷解决)
公司为采纳用户提出的正当意见或投诉并对其损害进行补偿处理,运营客服中心。
对于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的电子商务纠纷,可依从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有关本条款的诉讼,以相关法律法规所定程序确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咨询
商号:Radish Inc. | 代表:张承恩 电话:010-3420-5588 | 电子邮箱:hopper@radishsolution.com